厦门市湖里区多举措维护“五一”节前旅游市场秩序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力量开展“五一”节前旅游市场专项行动,对旅游购物、旅游餐饮等重点检查,并通过发放《价格提醒告知书》等引导商家合规经营,依法立案查处多起涉及旅游购物、旅游餐饮等违法行为。
一商家涉嫌不正当竞争等被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对位于湖里区五通某珍珠店通过贿赂网约车司机拉客到店消费,并在店招喷绘广告中有“海峡天然珍珠亮泽哑光……”等宣传内容,在向消费者销售珍珠(裸珠)及项链的过程中,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说明等。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等相关规定,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
一商家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等被立案调查
近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湖里区象屿路某玉器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商家部分商品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明码标价,鉴于执法人员前期已责令该商家改正违法行为,商家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且该商家存在未经他人授权,擅自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某艺人肖像用于宣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等相关规定,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
一餐饮店因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4月22日,湖里区执法人员对位于湖里区渔港路某海鲜餐厅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商家在入口墙壁LED宣传“大众点评五星门店”。执法人员现场打开大众点评网该商家店铺,店铺首页显示该商家评分为4.6分,评星也未达到5星等级。
经询问商家,商家表示曾于2022年被大众点评网评为5星,承认目前状态并非5星等级,广告内容为沿用先前广告内容未做修改。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商家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虚假宣传,湖里区局予以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调查中。
一商家螃蟹捆绑绳超重被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某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膏蟹标价199元/斤,现场称重膏蟹捆绑绳(带筐)重量为5.9斤,筐的净重为0.21斤,绳重为0.88斤。捆绑绳的重量占膏蟹自重比为18.30%,捆绑绳的重量已超过蟹自重的5%。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
下一步,湖里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节日期间旅游消费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张启智高振宇)
